法院开庭传票一般会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会以短信通知。

对于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法院有时可能会通过短信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等信息,如果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核实电话后,同意法院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包括短信通知),那么法院在确认受送达人手机号码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发短信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
由于短信通知可能存在被忽略、误删或篡改的风险,因此一般仅在直接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作为补充方式使用,关于是否采用短信通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采用这种方式。
法院开庭传票可能会以短信通知,但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同意,为了确保及时接收到庭审信息,建议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文书,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法院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