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人董某利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被告人黄某通过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一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仅供参考,判决会根据具体涉案金额、情节、动机等因素有所不同,无论如何,发送诈骗短信都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议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远离任何非法行为,如果收到诈骗短信或面临诈骗风险,建议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





